近日,公司修改了部分安全管理制度,從2013年12月10日起提高了對習慣性違章的考核和處罰力度,以高壓態勢整治習慣性違章行為。
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修編工作,公司對《安全文明生產考核管理標準》中習慣性違章考核力度進一步加強,特別是對進入生產現場不正確佩戴安全帽、高空作業不拴安全帶、無票作業、使用不合格電氣工器具、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動火作業、酒后開車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加大了考核力度,對重復發生、屢教不改的人員加倍處罰。同時,公司也對《反違章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主要是對違章行為實行“連坐”處罰,凡身邊人員發生違章不制止、不檢舉者,等同于違章,同樣需受到處罰。凡因安全生產責任處分下崗及待崗人員重新上崗前,將嚴格履行審批、考核程序。對于外委單位,公司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,外委單位人員違章,除正常考核處罰外,情節嚴重的將禁止入廠。 (陳文欽)